新华网: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环球观点

2023-04-25 19:53:23     来源 : 证券之星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资料图)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已经我们认真

核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现对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

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在该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履行了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3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

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

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全面、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主要活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措

施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核,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对《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

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

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在《关于董事报酬事项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对《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本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全

部的雇员和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全部的雇员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促进相关

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公司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

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振华(签字):

曾剑秋(签字):

黄澄清(签字):

俞明轩(签字):

王 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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